CRC岗位职责
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临床研究协调员(CRC)岗位职责
为了确保临床研究协调员(以下简称CRC)工作的规范性,请各CRC参照本岗位职责开展相关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到岗与备案:签署CRC三方协议时,CRC需到岗(到科室PI/Sub-I/临床研究专管员处报到签字),相关资质备案至本医疗机构。---具体流程及文件详见《CRC资质备案与胸卡办理说明》文件。
二、人员要求:SMO公司派遣具有医药相关专业背景,且经过GCP(国家药监局高研院)、SOP培训合格的临床协调员。试验期间如人员变更, 为保证临床试验正常运行,需至少有1个月交接期, 经PI和科室主任同意后到临床研究管理办公室进行人员变更,即递交新人资质备案和项目交接表。
三、遵守我院相关规定与其他各项要求
(一)遵守所在科室各项规定
(二)遵守基本仪容仪表要求
1. 佩戴胸牌:胸牌由机构办统一制作发放,一人一牌,挂于胸前。
2. 着装要求:进入病房工作者,需穿白大衣。白大衣整齐、整洁、完整系扣;不得穿拖鞋;男性着白大衣时,穿带领衬衣,系领带;帽衫的帽子不能露在白大衣外;女性的裙子下摆不能长于白大衣。
3. 仪表要求:
(1)头发:男性不留长发、大鬓角、不蓄须,头发前不盖眉、侧不过耳、后不遮领;女性过肩长发不得披散。不得染发。
(2)配饰:不戴耳坠、耳环等悬挂式首饰或配饰,不佩戴戒指。
(3)容貌:不得浓妆艳抹、不喷涂刺激味重的发蜡、摩丝或香水、不涂鲜艳的指甲油等。
4. 言谈举止:端庄、大方、礼貌,不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。
5. 其他要求:在院期间,佩戴相应等级的医用口罩,遵守并严格执行医院各项防控要求。
四、CRC经主要研究者授权,协助开展临床试验过程管理的非医学性判断相关工作。
五、详细学习临床试验方案、入排标准;试验用药物/医疗器械的性质、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、流程。并按照临床试验方案流程协助研究人员开展工作。
六、协助研究人员开展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筛选、随访及安全性报告管理。
七、协助研究人员交接、清点、发放、回收和保管试验用药物/医疗器械,以及临床试验过程中其他物资管理。
八、协助研究人员完成试验各阶段的文件收集、管理、更新。
九、负责将收集到的试验原始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合法地转录至病例报告表(CRF)或电子数据采集系统(EDC)。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、完整、准确和可溯源。
十、接受临床研究管理办公室和研究者的管理,积极参与临床研究管理办公室的质控,配合监管部门/申办者/CRO派遣的检查员/稽查员/监查员的检查/稽查/监查、确保临床试验质量。
十一、完成研究者交给的其他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授权范围内的工作。
十二、向临床研究管理办公室每月汇报临床试验项目进展情况。具体详见“临床试验项目进展上报流程”。
十三、联系人及地址:
医疗器械临床试验:联系人庄静文15699959047
药物临床试验:联系人詹雅蓉15699959047
地址:东华金座F1-10